基本入學要求

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中五科(i) (包括中國語文(ii)和英國語文)取得第二級成績,可包括應用學習科目(iii)

個別課程另有附加入學要求 / 優先考慮科目。

(i)如該五科的其中一科為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」,則最低入學要求為在該科取得「達標」成績,以及在其他四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(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)取得第二級成績。
   另外,數學科延伸部分(單元一或二)第二級成績亦被接受為最低入學要求中的五科之一。
(ii)非華語申請人,可用其他認可的中國語文資歷(包括「應用學習中文(非華語學生適用)」)代替。
(iii)應用學習科目不包括「應用學習中文(非華語學生適用)」 。

以下課程有附加科目要求:

應用社會科學副學士組合課程
社會工作高級文憑

申請人必須具備基本的中文閱讀能力,並能以廣東話溝通。申請人或需接受中文測試。

中國語言及文學副學士

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達第三級或以上;或同等資格。

專業傳意英語副學士

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達第三級或以上;或同等資格。

統計及數據科學副學士
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數學達第二級或以上;或同等資格。


以下課程有優先考慮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:

工程學副學士

數學、數學科延伸部分、物理及組合科學(包括物理)。

健康學副學士

生物及組合科學(包括生物)。

資訊科技副學士

數學、數學科延伸部分,以及資訊及通訊科技。

理科副學士

數學、數學科延伸部分、生物、化學、物理及組合科學。

注意:
申請人可於申請時列明在學術範疇以外的傑出表現(如運動、音樂、社會服務或其他文化活動)。學院將就有關表現,按個別情況予以考慮。
立即報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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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可於申請時列明在學術範疇以外的傑出表現(如運動、音樂、社會服務或其他文化活動)。學院將就有關表現,按個別情況予以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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